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项目概况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能力,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产业集群起重要导向作用的示范体。省有关部门予以省级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此引导和推动全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项目申报主要条件
1、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软件、光电、制药等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2、研究、开发、实验条件完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研究开发队伍,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不少于30人;
3、已被所在设区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4、企业上年度盈利、并在认定前两年内没有确定的偷漏税、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事故等行为。
三、好处
1、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良好的,优先列入省经贸、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扶持的技术创新项目。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推荐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条件。
3、 对考核评价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省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4、 省经贸委每年从省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
四、辅导流程
